國務院關于深化“證照分離”改革
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
國發〔2021〕7號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人民政府,國務院各部委、各直屬機構:
開展“證照分離”改革,是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,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、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,對于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關系、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具有重大意義。為深化“證照分離”改革,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,國務院決定在全國范圍內推行“證照分離”改革全覆蓋,并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加大改革試點力度?,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總體要求
(一)指導思想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會精神,持續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統籌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,在更大范圍和更多行業推動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,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,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、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,加快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、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。
(二)改革目標。自2021年7月1日起,在全國范圍內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,按照直接取消審批、審批改為備案、實行告知承諾、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,同時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進一步加大改革試點力度,力爭2022年底前建立簡約高效、公正透明、寬進嚴管的行業準營規則,大幅提高市場主體辦事的便利度和可預期性。
二、大力推動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
法律、行政法規、國務院決定設定(以下統稱中央層面設定)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,在全國范圍內按照《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(2021年全國版)》(見附件1)分類實施改革;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增加實施《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(2021年自由貿易試驗區版)》(見附件2)規定的改革試點舉措,自由貿易試驗區所在縣、不設區的市、市轄區的其他區域參照執行。省級人民政府可以在權限范圍內決定采取更大力度的改革舉措。地方性法規、地方政府規章設定(以下統稱地方層面設定)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,由省級人民政府統籌確定改革方式。
(一)直接取消審批。為在外資外貿、工程建設、交通物流、中介服務等領域破解“準入不準營”問題,在全國范圍內取消68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,在自由貿易試驗區試點取消14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。取消審批后,企業(含個體工商戶、農民專業合作社,下同)取得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經營,行政機關、企事業單位、行業組織等不得要求企業提供相關行政許可證件。
資質VIP客戶熱線:18595605757、18595602929
資質三升二、二升一:13071057676、18595605757
建筑總承包資質熱線:18595602929、13071057676
建筑專業承包資質熱線:18595605757、18595602929
房地產開發資質熱線:13071057676、18595605757
三承資質熱線:18595602929、13071057676
地址:鄭州市商都路與中興南路交叉口建正東方中心A座1709室